2007年11月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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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村里的民办“少年宫”
王烨捷

  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8点,河南浚县善塘镇石佛铺村人头攒动,农民们推着货车往村口的花生交易市场赶去。家家户户大门敞开,唯有语文教师庞留安家铁门紧锁。晨曦下,大门两侧挂着的牌匾分外醒目——一块写着“宏志幼儿园”,另一块写着“善堂镇石佛铺村青少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
  “这里周六上午没活动。”庞留安和妻子朱素红从远处走来开门。10年来,庞留安家里只有每周六的上午才会如此安静。

  首家农村民办少年宫

  庞留安是石佛铺村沙西中心校的语文教师。1997年起,他用自家的屋子办起了幼儿园。2000年,他又在幼儿园的基础上办起了农村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庞留安的家——一栋使用面积不到400平方米、三上三下(上下两层各3间房)的两层楼房,平日里是20多个农村学龄前儿童的幼儿园,周六下午和周日全天是70多个农村中、小学生休闲活动的场所。
  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建在农村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比起城市里动辄花上百万元甚至上亿元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来说,石佛铺村青少年活动中心显得寒碜了许多:前院、后院基本没有规划,零散分布着羽毛球场、秋千架以及水泥砌成的乒乓球桌和象棋台,教室里的课桌椅陈旧拥挤,轮胎铁链做成的秋千摇摇晃晃,石头砌成的厕所又脏又臭。
  然而,对于许多从小在石佛铺村长大的孩子来说,庞老师的家就是村子里的“少年宫”。
  这里的6间屋子,分别是电脑房、电教室、图书室、美术室、心理活动室以及一间和幼儿园共用的休息室。而电脑房里只有一台电脑,一个月前刚刚开通上网业务。
  尽管庞留安一家在2003年搬到邻居家“暂住”,给孩子们多腾出了一间房。但面对越来越多想到活动中心来的孩子,夫妻俩还是有些力不从心:“今年有200多个来自各村的学生报名,但我们这里只有4个老师,地方又小,最多只容得下七八十个孩子。”
  石佛铺村所在的河南省鹤壁市有37万余名青少年,其中近30万名生活在农村,而能够为这些孩子提供校外教育服务的场所只有去年在鹤壁市区内建成的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家。大多数农村孩子处于“有学上、没处玩儿”的尴尬境地。
  10年前,庞留安萌发了自建农村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想法,当时他每月工资300元,“休息日父母不在家,孩子们就到我这儿来看看书、下下棋,我还可以指导他们做功课。”
  活动中心现在向学生收取每人每年20元的报名费,而这在过去是免费的。

  农村民办校外活动场所:缺钱、少地、无主管

  活动中心开办10年,庞留安算了一笔账。
  首先是两次“大修”,一次是1999年的“瓦房变平房”,一次是2005年的“平房变楼房”,共花去建筑费约5万元,扣去团县委协调镇政府补贴的3000元以及市县文明单位捐助的1万元,庞留安自筹的3.7万元中有1.2万元是向亲戚朋友借的;2004年聘请两名老师兼任活动中心辅导员,支付每人每月250元工资,3年支付工资1.8万元;添置电脑、图书、活动设施、文体用品等花费近万元。总开销约6.5万元,扣除至今尚未还清的4000元,共支出约6.1万元。
  庞留安说,现在他最担心的不是钱,“关键是,农村那么多孩子,他们有更多更新的需要,我家周围都是别人家的地,就算有钱也没办法再扩建了。”
  据了解,目前我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有教委办、团办、妇联办和民间自办4种形式。前三者具有公益性强、收费公允、财务制度严格、师资质量高等诸多优点,但这类校外活动场所仅在县市及以上地区配备,且分布不均,难以惠及广大农村地区的青少年;后者从省会、直辖市到农村地区,从公益性场所到营利性场所,各种情况都有。
  农村民办校外活动场所当下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没有主管”。
  石佛铺村青少年活动中心目前是“鹤壁市未成年人‘三理’教育基地”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两块牌匾分别由鹤壁市文明办和团鹤壁市委颁发。然而,石佛铺村这个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存在究竟是不是合法?活动内容和设施是不是也需要符合政府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一般标准呢?到庞留安家玩耍的孩子如果发生意外,责任应当由谁来负呢?
  这些问题早在活动中心成立之初就一直萦绕在庞留安的脑海中。但是,10年过去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依旧没有。
  虽然民办校外活动场所的合法性暂时没有保证,但大多数人表示,应该鼓励越来越多像庞留安这样的人站出来为农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出一份力。然而,庞留安自办农村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样本究竟能否在其他地区复制呢?
  像庞留安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个人的力量也是有限的,尤其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迫切需要一套由政府主导的校外教育发展机制为农村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